11月25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辽宁碧桂园转让沈阳银亿房产剩余50%股权(包含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的交易对价分别为5.72亿元、1.23亿元,两部分合计总对价为6.95亿元。
据了解,2018年1月,银亿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宁波银亿房产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辽宁碧桂园,双方就沈阳银亿房产开发的银亿万万城项目进行差异化合作。
其中银亿万万城一期至五期南已开发部分为协作项目(以下简称“协作项目”,由宁波银亿房产负责资金投入、自负盈亏,辽宁碧桂园代为销售),银亿万万城五期北至十期未开发部分为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投入资金、分配利润、共担分险,辽宁碧桂园操盘)。
此后,银亿股份于2019年3月将沈阳银亿房产合作项目(五期北至十期)22.22%股权及44.44%债权作为给“H6银亿05”和“H6银亿07”两期债券提供增信措施并质押给该两期债券。根据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安排,宁波银亿房产拟向辽宁碧桂园转让沈阳银亿房产剩余50%股权(包含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并拟就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分别商谈合同对价并分别签订相关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拟以合作项目和协作项目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在参考相关评估数据的基础上,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作项目50%股权及协作项目100%权益的交易对价分别为5.72亿元、1.23亿元,两部分合计总对价为6.95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银亿股份将不再持有沈阳银亿房产股权,由辽宁碧桂园独立开发项目土地,并享有沈阳银亿房产(包括合作项目和协作项目)的全部权益。
公告显示,交易标的沈阳银亿房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本次转让前,宁波银亿房产持有其50%股权,辽宁碧桂园持有其50%的股权;本次转让后,辽宁碧桂园持有其100%的股权。
银亿股份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预计获得利润约2.3亿元。
另外,据上交所披露,碧桂园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并拟于在上交所上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5.5%,发行期限为4年,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名称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9碧地03,代码1630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0日,发行首日2019年11月19日。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发 行人对碧桂园控股的其他应付款,同时由碧桂园控股授权发行人将此笔募集资金 划转给增城碧桂园,以偿还其到期的公司债。
(文章整理自观点地产网、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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