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旭辉控股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公告宣布,于2017年3月21日(交易时段后),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旭辉(中国)共与旭辉企业、歆珏及璞儒订立资本投资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同意向领昱公寓管理注入现金合共1亿元(人民币,下同),作为其注册资本。就该1亿元而言,旭辉(中国)、旭辉企业、歆珏及璞儒同意分别注资3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及1000万元。
紧随上述建议资本投资后,领昱公寓管理将成为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投资额为1亿元,分别由旭辉(中国)、旭辉企业、歆珏及璞儒拥有30%、40%、20%及10%。
旭辉集团于公告补充表示,现时预期领昱公寓管理将主要从事于中国提供公寓租赁及相关服务。于本公告日期,领昱公寓管理尚未开展任何业务,亦未产生任何收入或溢利。
对此,旭辉方面认为,领昱公寓管理现时预期将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公寓租赁及相关服务。董事会深谙出租公寓于中国的需求日益增长,并认为投资领昱公寓管理30%股权将与集团(作为一名房地产开发商)的核心业务产生协同效益。
而旭辉此前就曾表示,在市场趋利下,写字楼会积极发展,同时适度发展公寓,但对于商业及酒店相对保守,其中酒店原则上不持有。
2022-02-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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