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惜贷的情形,导致二手房买卖市场增添一些原来不曾有过的新现象。记者了解到,由于部分二手房买家递交贷款申请迟迟没有银行的批复,导致卖家失去耐心反悔的纠纷出现,进而引发订金退还与否、利息损失以及中介服务费支付等方面的纠纷。对于类似情形,中介人士和法律人士认为,可以视其情况无条件撤销交易。但是,如果购房协议注明了附加条件的则另当别论。
事件:贷款难批部分卖家反悔
前日,在南城区西平一家中介所,娄先生正式通知中介和买方,他位于火炼树的一套房子不卖了,理由是去年中秋节期间签署的买卖合同,买方至今没有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由于生意缺钱周转,他准备将房子用于抵押办理贷款或者找一个用现金支付的买家。
娄先生的变卦让中介和买方张女士都比较被动,实际上,买方张女士也是力不从心,订金支付了5万元,首期款30万元也交到了中介方托管,问题就出在银行办理贷款这最后一个环节。
娄先生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实在怨不得他,因为自己也缺钱,不然不会卖房,但是等待了大半年,依然没有拿到房款,这就不正常了。“我不能无限期地等待下去,我也需要资金周转做生意的。”由于买卖合同书中并没有明确写明交易的截止日期,因此这一变卦让中介和买方都觉得难以接受,最后,中介表示会出面与银行联系,如果短时间内没有希望那就撤销交易。
记者了解到,银行贷款难的状况让类似上述纠纷的事件开始增多。中介人士张小姐告诉记者说,在房屋买卖时,一些买方因为信用条件不是很优秀,银行迟迟不放款,导致卖家拿不到钱,交易无法完成。而在这期间,房子价格又上升了,房东往往以此为由反悔,而按照以往的格式合同,并没有详细注明交易截止日期。
律师建议
增加首付比例约束违约
对于上述情形,金信联行市场部负责人张女士透露说,二手房市场的买卖双方大多都非常了解市场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形都有心理准备,并不会因此而急着终止交易。有极少部分客户用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款。中介提供的交易合同里面不会去规定放款的时间。
但是另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介管理人士则说,他们公司有几例类似的纠纷,卖家在超过三个月还没有拿到全部款项就忍不住要撤销交易,这些反悔的卖家基本上都是想以小房换大房子,或者有另外的投资需要资金周转,遇到这种情形,中介只能建议反悔的一方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比如按照订金相同的比例支付另一方违约金,此外还要承担中介费用。在目前房价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卖家如果没有找到出更高价格的买家,也会面对现实的。
对此,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唐胜利认为,买卖双方有必要约定一个交易终止条款,例如买方在约定的时间之内没有办理全部贷款,卖方就有权终止交易并无需承担经济损失。对于不可预测的政策变化,双方完全可以约定免责条款。
2022-02-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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