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上升以及住宅的小区化,小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时常发生。由于法律的局限,这类交通行为无明确的管理主体。交巡警、派出所、物业等在这类纠纷事件中,只能充当“调解员”的角色。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新圩居委会主任杨慧芝提交了一份《关于将小区道路纳入社会道路范畴来管理的建议》。她建议将小区道路纳入道交法的“道路”范畴,同时明确其管理主体,解决小区道路目前无人监管的尴尬现状。
除了相关法律要完善外,杨慧芝认为,社区或小区物业也要尽到安全告知义务。
○现状
小区交通事故频发交警无权限处理
“小区内道路窄,还要停车,很难保证不发生事故,不经意的撞击也很普遍。”在采访中,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红谷滩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徐璟珲说。
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个小区,不少小区内的道路“划线而治”,并未设路障,同一条道路兼顾着车辆、行人的同行及泊位等多功能,狭窄弯曲的道路显得有些拥挤,行人往往会受到小车过路的鸣笛提醒,有时小孩在小区内玩耍时往往冲到车旁,险象环生。
威斯特物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蔡先生告诉新法制报记者,对于小区内的车辆受损类的事故现在物业公司很重视,小的剐蹭等事故,大家都协商解决。若是行进间车辆间发生碰撞的事故,一般是向122报警。“物业协调这些简单的剐蹭还勉强,严重点的只能向警方求助。”蔡先生表示。
南昌市红谷滩红谷凯旋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旦出现车辆无故被剐伤,业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来找物业公司要求负责,“我们不可能处处安置摄像头,所以我们经常会因为这些事情与业主产生分歧,但大部分情况下我们会建议业主报警,不过报警处理的效果甚微”。
据徐璟珲介绍,小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在他们大队占到事故交警出警率的一半。小的剐蹭矛盾他们会参照道交法协调解决,一旦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涉及命案,交警扮演的角色就显得有些尴尬了,因为交警没有权限处理,一般是在调查取证完后移交刑侦部门处理。
○尴尬
小区道路不适用于道交法
今年1月8日,抚州市阳光城小区物业贴出的一份通知:“为了维护小区道路畅通,接上级通知,今后交警部门将对小区内乱停乱放汽车进行整治,对于违规者,交警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处罚(罚款扣分)。”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邱晓峰就此曾给出回应,称物业公司张贴“交警将到小区开罚单”的通知是不妥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区路面不属于道路范围,交警无权去小区开罚单。
按照“道交法”中对于道路的定义,小区内的交通事故等事一般是意外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必须在道路上。亦即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概念要比一般人认识到的“道路”要狭隘,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如果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单位内道路,比如厂矿内用于厂区物资运送,职工通行的道路就不是交通事故中所指的道路。校园的道路、农村的机耕路甚至已建成但尚未验收的公路也不属于本类道路。
2022-02-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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